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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贺州市2021年供大湾区菜心、豆杯产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快贺州蔬菜产业东融,培育一批在大湾区有竞争力的蔬菜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我局制定了《贺州市2021年供大湾区菜心、豆杯产业补助实施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8日

  

  

  

  

  贺州市2021年供大湾区菜心、豆杯产业补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贺州蔬菜产业东融,持续推动蔬菜标准化生产,扶持壮大一批蔬菜经营主体,提高贺州优势蔬菜在大湾区的知名度,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新种植的菜心、豆杯产业进行补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提出的“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全力东融、加快发展”总体要求和贺州市委、市政府加快农业东融的部署要求,打造一批面向大湾区市场的特色蔬菜示范基地,在服务大湾区发展的同时带动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二、补贴资金的使用

  (一)补贴资金来源和用途

  2021年市本级财政资金安排70万元,用于对2021年供大湾区豆杯、菜心标准化基地进行直接补助。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1.补贴范围:在我市2021年新种植菜心、豆杯的县(区)实施。

  2.补贴对象:标准化菜心、豆杯生产基地实际种植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不含种植大户),仅以订单生产无实际种植者不予以补贴。

  三、补助条件

  (一)标准化菜心基地

  对种植规模达15亩(含15亩)以上的菜心标准化生产基地补助,补助标准按不超过400元/亩予以直接补贴,每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基地产品达不到正常产量,且被各级检测机构抽检出产品不合格不予补贴。申请双季稻试点项目不重复补贴。

  (二)标准化豆杯基地

  对种植规模达10亩(含10亩)以上的豆杯标准化生产基地补助,补助标准按不超过400元/亩予以直接补贴,每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基地产品达不到正常产量,且基地被各级检测机构抽检出产品不合格不予补贴。申请双季稻试点项目不重复补贴。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21年11月5日前。

  (二)要求

  1.凡是2021年在贺州市境内标准化种植菜心、豆杯的生产主体均可申报,申报采用自愿,申报者按照附件1、2填报2021年贺州市菜心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和2021年贺州市豆杯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

  2.申报资料应客观、真实、准确、齐全,佐证材料应清晰明了,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申报表,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因主观原因造成申报条件(如种植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相符的,收回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3年内不得申领贺州市的项目补助和农业补贴,农业农村部门不予推荐申报贺州市市级及以上级的项目补助和补贴。骗取补贴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申请补助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土地流转合同、相关营业执照、购买种子、肥料等票据、田间生产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奖补政策的顺利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通过多形式宣传,使生产经营主体了解政策。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要严格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问题。

  六、执行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

  (本措施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贺州市菜心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

  2.2021年贺州市豆杯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 

  

  

  

  附件1

   

  2021年贺州市菜心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

   

  

  名称(如家庭农场、合作社或者企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2021年种植菜心所在地:××县(区)××乡(镇)××村


  申报补贴面积

  (亩)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xx县(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现场核验人员: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抽查核验人员: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菜心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可以是家庭农场、合作社或者企业任何一种经营主体。

  2.种植经营主体申请补贴时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营业执照、购买种子、肥料等票据、田间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等。以合作社申报补贴必须体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即统一租用土地、统一用工、统一生产物资采购、统一购买社会化服务、统一产品销售,有规范章程,如果不是统一经营不能多个社员联合为一户进行申报。如经营主体仅以订单收购,无实际种植者不得申请补贴。

  3.连茬种植基地,无论种植多少茬,仅以最多种植那茬面积发放补贴。

  

  附件2

  2021年贺州市豆杯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

   

  

  名称(如家庭农场、合作社或者企业)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2021年豆杯所在地:××县(区)××乡(镇)××村


  申报补贴面积(亩)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xx县(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现场核验人员: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抽查核验人员: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豆杯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可以是家庭农场、合作社或者企业任何一种主体。

  2.种植经营主体申请补贴时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营业执照、购买种子、肥料等票据、田间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等。以合作社申报补贴必须体现 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即统一租用土地、统一用工、统一生产物资采购、统一购买社会化服务、统一产品销售,有规范章程,如果不是统一经营不能多个社员联合为一户进行申报。如经营主体仅以订单收购,无实际种植者不得申请补贴。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96308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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