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13861 | 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6-16 | ||
标题: | 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办公室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水中心、东津新区农业农村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和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保供给、保安全、保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农业领域、农业农村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农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自6月15日至9月底,在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和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堵住安全监管漏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本级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市局承担农机、渔业渔政、农业综合执法、农药、农村能源监管单位,要结合职责迅速制定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指导检查。
(一)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严防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农用车辆上路行驶,防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进一步加大田检路查工作力度,坚决消除“黑车非驾”、纠正违章载人和私自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现象,特别要加强对违法载人、载货等非法行为的治理。要结合当前农时,抓好“三夏”农业机械的作业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二)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违规从事渔业生产、非法捕捞、渔业船舶擅自变更作业类型、渔业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发现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惩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渔业渔政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全面开展涉农危化品大检查。一是重点排查农药经营使用企业农药存放安全管理情况,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可溯源管理情况;二是排查各类实验室、检测室存储危险化学品、危险制剂的安全措施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是排查养殖企业排污管道的废气是否超标、管道阀门老化等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四是饲料生产企业在储存、加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饲料原料和试剂的管控过程中是否有配套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科院、市土肥站、市动物疫控中心)
(四)全面开展内部安全隐患大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即开展内部安全隐患大检查,特别是针对单位管理的老旧家属院、住宅区、沿街商铺,重点组织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自查整改,用电线路、燃气、用水管道、消防用品等重点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地等重点场所检验整改,严防单位内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五)全面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安全台账。对全市目前在建和历年建设的规模化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池全覆盖摸底清查并登记造册,建立规模化沼气工程安全使用及处置情况台账户用沼气池安全使用及处置情况台账,摸清沼气池(沼气工程)数量、地点及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排查风险,建立隐患清单。在摸底清查基础上,对全市规模化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池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三是限时整改,逐一消除隐患。对正在使用的沼气池,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到边清查边整改。要把长期弃用或不具备使用条件沼气池的安全处置工作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四是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沼气安全生产培训制度,针对户用沼气池使用用户及大型沼气池工程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及培训。建立沼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科技教育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联合公安交管、应急等部门,认真开展实战化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按照政务值班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及时、准确、报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在报送时要同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和同级应急部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情况。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研判分析,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醒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防范应对。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强化物资保障,确保遇突发险情时“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值班联系电话:0710-3513090
传真:0710-3553991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学喜,鄢鹏
联系电话:0710-3018531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qtzdgknr/tzgg/202106/t20210616_24981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