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福州农业局
因工作开展需要,需完成2020-2021年仓山、晋安和马尾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现将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的服务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仓山、晋安和马尾区2021年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六万元整。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
3.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有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土地规划)。
四、项目内容
1.以2020年仓山、晋安和马尾区耕地质量等级为基础,根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农业部令〔2016〕2号)、《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耕地评价函〔2019〕87号)、福建省2021年退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20]95号附件5)以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负责仓山、晋安和马尾区2020-2021年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2.负责建立2021年仓山、晋安和马尾区耕地质量等级空间属性数据库。
3.负责2020-2021年仓山、晋安和马尾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共一份)编写及其成果图件编制。
4.负责将2021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标注在仓山、晋安和马尾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图上。
5.完成评价时间:90天。
6.项目成果需提供专家评审合格结论。
五、报价资料内容
1.报价表(含税);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及符合投标信用要求的声明函。
报价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袋后在密封袋口加盖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仓山、晋安和马尾区2021年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项目”和贵单位名称。
六、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1年9月6日8:30点至9月8日18:00点(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报价文件一份送达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765室福州市农业农村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采购以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总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报价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詹鸿
联系电话:0591-83811815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109/t20210906_4178689.htm
- 上一篇: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无人机采购项目公告
- 下一篇: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