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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六安展区特装设计制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现对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六安展区特装设计制作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六安展区特装设计制作项目

  2、采购人: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5、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6、项目内容:本项目内容为2021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六安展区特装设计制作,六安展区在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面积375平方米,项目最高限价为20万元,中标单位须按组委会及采购单位要求对设计制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不增加费用。投标文件应包括不同视角的设计效果图、详细方案介绍及相关文字说明。设计方案不得侵害他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二、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2021安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安排我市展区位于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正面第二排东面,总面积375平方米,尺寸为:长度25米×宽度15米,组委会要求由各市统一进行特装展示。

  (二)展示主要内容

  展示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成就,重点展示22家左右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其中有重点展示企业3-5家,面积要突出于其他企业)。

  (三)设计布展总体要求

  展区设计要体现博览会主题:资源化利用 产业化发展

  整体风格具备简洁明快、新颖美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实用和安全等特性。

  展区要求整体造型大气,现代感强,结构通透,疏密适宜。通过图文字宣传、产品展示、现场演示等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方式展示,合理和谐布局,力争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示重点企业发展成就和产品特色。

  设计结构必须确保安全,严禁使用跨越式、高顶式和吊挂式设计。特装主体结构造型区域限高为5米;

  中标企业后期图片选用、方案优化及立体效果图出样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要确保随时和市农业农村局经办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和对接。

  布展材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现绿色布展。

  (五)技术标准

  1、主体结构以钢木结构为主,特装主体结构造型区域限高为5米,设计结构必须确保安全,严禁使用跨越式、高顶式和吊挂式设计。

  2、展区图片制作:灯箱片应达到1440dpi,宝力布和灯箱布应达到720dpi,写真画面应达到 1440dpi,幅宽1.5米以下的用灯箱必须采取灯箱片。

  3、防火板饰面:不得起泡,碰口间距应在一毫米之内。

  4、涂料饰面:涂刷不得少于3遍,表明饱满,涂饰均匀,色彩与效果一致。

  5、钢化玻璃:展位墙体,柜体饰面标准为国标10mm厚度,确保安全。

  6、钢结构:钢龙骨支撑长宽尺寸为4cm×4cm,壁厚为1.5mm。支撑圆钢,直径10cm壁厚3mm,支撑铁盘为1cm厚,方铁盘占地面积为400mm×400mm,圆铁盘为直径400mm,确保稳定。

  7、电线:双芯护套线。

  8、防火及环保:所有木结构表面必须做防火处理,使用环保材料。

  9、地台:应保证安全性及承重性,面板、龙骨达到承重要求。

  10、内发光灯箱:单面灯箱每平米40瓦灯管不得少于三根、双面灯箱每平米40瓦灯管不得少于六根。

  (六)安全要求

  1、设计施工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义务安全员,配合做好展会期间所承建项目的安全工作。

  2、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工作,结构设计要符合安全力度,无施工隐患,材料使用符合消防法规的要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对展架结构设计安全负责。

  3、设计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安全自检工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使用安全。不得擅自更改结构,如图纸发生变化需及时通报并接受有关机构的检查、检测。因瞒报、擅自改动搭建结构、改变使用材料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等导致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其他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4、设计施工单位在展馆搭建现场应建立临时组织机构,并配备现场施工经理1名、专职安全监督员1名、应急联络员1名。

  5、进入搭建区域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证件、安全帽,随时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并接受检查,在高空(2米以上)工作时应系上安全带或其他防坠装备。

  6、设计施工单位拆除展台时,应设专职安全监督员看护,确保安全拆除。拆除应遵循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进行,不得采取推倒、拉倒等野蛮拆除方法。任何情况下,严禁施工人员站在背板及结构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背板及结构的方法进行野蛮拆除。

  7、中标单位须按组委会要求对设计制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且不增加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提供至少两份自2018年6月至今,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设计布展业绩合同。

  4、投标人具有展陈设计一体化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相关资质,同时需提供服务团队中设计人员、施工人员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近期三个月社保证明。

  5、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四、询价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六安市农业农村局网页公开发布,投标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文件投标报价。

  五、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完工时间:2021年7月13日设计方案要修改完善,7月14日要开始场外制作,7月30日前要完成场外制作,确保按时进场特装; 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完成特装,8月5日下午14:00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验收。

  (二)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40%,展会结束确认无安全事故,支付余款60%。

  (三)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踏勘现场:如有需要,请各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单位踏勘。

  (五)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胶装成册、密封提交。

  (六)提供相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七)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表上的价格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因市场因素而变化。本次招标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八)证明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格文件、证明文件等,现场都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如果相关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

  报价文件备齐装订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由供应商带到开标现场,不接受提前投递。2021年7月2日上午10:00,在市农业农村局小会议室(市行政中心6号楼2楼)开标,组织评标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如果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现场可采取抽签方式。

  联系人:胡晓军,电话:3376157。

  询价采购项目投标文件.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j.luan.gov.cn/zwzx/tzgg/4846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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