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0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结果通报(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和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蚌农函〔2020〕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于6月30-7月4日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牵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检测。监测情况如下:
一、蔬菜水果例行监测情况
分别从我市三县四区25个水果、蔬菜生产基地抽取110批次样品。其中水果样品5个,西甜瓜26个;蔬菜品种99个:绿叶类4个、茄果类36个、葱蒜类6个、甘蓝类2个、豆类蔬菜15个、瓜类蔬菜22个、多年生蔬菜2个。检验依据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检测结果均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判定本次所有产品所检测项目合格,合格率为100%。
二、畜禽产品例行监测情况
分别从我市12个养殖场抽取24批次样品,其中禽类产品14批次、动物尿样10批次。动物尿样先用快速测定方法进行定性筛选,再用定量检测方法进行进一步确认。检验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检测结果均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判定本次所有产品所检测项目合格,合格率为100%。
三、水产品例行监测情况
从我市五河县、固镇县2个水产养殖基地抽取水产品4个批次。先用快速测定方法进行定性筛选,若快检筛选呈阳性样品,用定量检测方法进行进一步确认。检验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检测结果均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判定本次所有产品所检测项目合格,合格率为100%。
附件:
(第二次)蚌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汇总表.xls
原文链接:http://nyncj.bengbu.gov.cn/xxfw/zljg/8622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