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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烟花爆竹禁令 安全欢度新春佳节——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事企业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玉鼠回宫传捷报,金牛奋地涌春潮。农历牛年春节将至,按传统习俗,又到了家家户户燃放烟花爆竹辞旧迎新的节日,在此,市农业农村局提前给大家拜年,同时致信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事企业,喜庆之日一定要加强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沈阳市人民政府此前颁布了《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第80号令),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城区禁放范围为:本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大东区四环路以内行政区域;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广大农民朋友、各涉农企业,春节期间我们在燃放烟花爆竹辞旧迎新之际,要时刻注意安全,响应政府的号召,文明、安全、合规燃放烟花爆竹。为此做到:
1、广泛参与,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广大农民朋友要严格遵守《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响应政府倡议,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燃放烟花爆竹远离房屋、设施农业棚区、秸秆堆放区等易燃区域,注意人身安全。在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碧水蓝天。
2、遵规守法,做禁燃禁放的守护者。按照《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到指定销售地点售卖和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烟花爆竹,主动劝阻、制止和举报违规售卖和燃放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打击违法犯罪,争做守法公民。
3、宣传教育,做安全生产的监督员。各农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向员工宣传禁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企业要遵守禁放规定,在禁放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易燃物确保安全。
广大农民朋友们,2021年春节是一个不寻常的春节,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不论您身在市区还是农村,沈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我们每一位公民共同参与维护。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合法合规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为共建美好家园作出应有贡献。
祝全市广大农民朋友新春快乐!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73035219&columnLogicId=156884930740947&navigationSiteId=156884932102241&isWap=0&logicId=16118035821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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