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庄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从6月29日开始,举办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截至目前,参与培训的执法人员20人次,已对4个乡镇(光明山镇、长岭镇、城山镇、兰店乡)进行了普法培训,参加培训人数 280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录》《庄河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关于部分食用农产品实行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通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条款汇编》等宣传材料 2000余份。参与培训的乡镇对此次培训非常重视,精心组织。其中光明山镇政府主管书记亲自主持会议,并组织近百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种植大户、农资经营业户参加培训会。
原文链接:http://agri.dl.gov.cn/info/1059/248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