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涉及财政资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乌海市农牧局
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涉及财政资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1〕12号),以下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葡萄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乌海政发〔2014〕30 号)
原文链接:http://nmj.wuhai.gov.cn/nongmyj/257815/257842/106283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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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涉及财政资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1〕12号),以下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葡萄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乌海政发〔2014〕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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