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举措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
发布时间:2024-12-30作者:佚名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区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推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健全机构体系,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建成乡村调解、市县仲裁、覆盖全区的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在市县设立仲裁调解委员会、乡(镇)设置调解委员会、行政村组建调解小组,搭建起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
二是组建专业队伍,提高仲裁调处能力。区市县乡每年分级举办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调解培训班,邀请农业农村部和兄弟省(区)行业专家作专题授课,通过法律政策解读、经典案例解析等多种方式,对各级仲裁调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法律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明白纸、政策解读等资料,面向农民群众现场讲解政策、解答疑问;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其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是树立法治观念,促成当事双方和解。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理念,综合运用法律、道德、乡俗民约等多种手段调解矛盾纠纷。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执行;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公理道德、村规民约劝说当事人互谅互让,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近年来,我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率始终达9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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