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23号
发布时间:2024-10-24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三)款规定,依照沁县宇辰肥料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注销〈肥料登记证〉的申请》,原公司“沁县宇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重组,新注册“沁县宇辰肥业有限公司”,现申请注销原公司持有的《山西省肥料登记证》(晋农肥(2022)准字0227号,有效期限:2022/05/06-2027/05/05),经审查,符合法定注销情形,现予注销。
特此公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xzspc/202410/t20241012_96713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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