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告〔2024〕22号
发布时间:2024-09-29作者:佚名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办理注销手续,经审查,美乐家(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海之韵观赏鱼店、阳泉市矿区三晋项尚特种养殖场、太原市小店区珍宝水族馆、山西珊瑚堂水族器材有限公司5家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符合法定情形,现予注销并收回原证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单位行政许可证信息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xzspc/202409/t20240929_96635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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