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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多管齐下保畅通保供应保耕种

发布时间:2022-04-08作者:佚名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入春以来,延边州农业农村局多管齐下,保障备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参照州、县两级备春耕工作专班模式,在乡(镇)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协调解决农资经销、农具维修、农民耕种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确保备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保障备春耕物资和“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通行。安排农业农村部门在高速路口等卡点派驻联络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协调解决备春耕物资运输车辆问题。县(市)域内运输由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发放通行证,州内跨县市通行由县(市)农业农村局协调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协助办理通行证;确需出省运输的,由州农业农村局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协调州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绿色通行证。

  督促各县(市)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积极抓好农资下摆工作。同城之间,购买农资的车辆由村、镇两级开具证明,以村为单位可派车往返。同时,要求县(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做好农资配送和送货上门服务,或选派乡镇、村屯种植大户代表到农资经营企业选购农资,满足农民备春耕物资需求。

  因疫情出行受限,对农民无法及时返乡耕种的耕地,在征得该农民同意的情况下,由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协调组织其他农民代耕、代种,坚决杜绝耕地撂荒现象。

  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当前时期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价格稳定工作,防止农资销售企业乱涨价,切实减轻农民因生产成本增加带来的负担。

  督促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桥梁纽带,对因疫情滞留无法返乡耕种的,按照州政府要求,在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未出台统一规定前,对需要在县域间流动的耕种人员,协调各县(市)政府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对需要从州外返乡的耕种人员,及时报告,由州里统一研究再行明确。


原文链接:http://www.jl.gov.cn/szfzt/jlssxsxnyxdh/gddt/202204/t20220403_8427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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