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特产关注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监督 > 正文

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2-03-14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少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少华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少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少华简历

  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

  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

  (山东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ztjj/ddjs/jzzm/t1093869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特产关注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特时代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主办--特产协会官方网站--特产行业信息化应用平台安全联盟站长平台

特产关注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2-2022 tcgz.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03596号-15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340号

联系电话:010-58471778 手机:15340107939 监督电话:13161838198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8471778

联系邮箱:zgtczxwx@foxmail.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2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