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种公猪及精液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结果的通报(桂农厅函〔2021〕1550号)
发布时间:2022-01-06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有关种猪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相关规定,2021年我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广西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对广西扬翔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种猪生产企业开展了种猪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现将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和种公猪精液质量检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测依据
《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NY/T822-2019标准)、《长白猪种猪》(GB22283-2008标准)、《大约克夏猪种猪》(GB22284-2008标准)、《杜洛克猪种猪》(GB22285-2008标准)、《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09)。
二、种猪生产性能测定结果
10家种猪生产企业送测188头杜洛克、大白、长白种猪,其中157头种猪完成了生产性能测定,测定完成率为83.51%。在完成生产性能测定的种猪中,达100kg体重日龄合格123头,合格率为78.34%;矫正100kg背膘厚合格150头,合格率为95.54%;矫正100kg眼肌面积合格154头,合格率为98.09%;测定期间饲料转化率合格157头,合格率为100%。不合格指标主要是达100kg日龄大于180天、矫正100kg背膘厚大于15mm以及矫正100kg眼肌面积小于30 cm2(详细结果见附件1)。
三、种公猪常温精液质量检测结果
广西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分别对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良圻原种猪场和广西贵港秀博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家国家级核心种公猪站30头公猪生产的60份常温猪精开展质量检测,检测指标包含外观、剂量、活力、直线前进运动精子数、畸形率和有效期6项指标。检测方式:抽样人员直接到两家种公猪站精液配送中心进行随机抽样,通过车载恒温冰箱17℃存储到实验室立即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种公猪共28头,合格率为93.33%。其中,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良圻原种猪场检测合格种公猪14头,不合格1头,合格率93.33%;广西贵港秀博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合格种公猪14头,不合格1头,合格率93.33%。不合格指标主要是个别种公猪精液剂量不足和有效精子数不达标(具体结果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本次种猪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成果,加强种猪生产经营执法,督促种猪生产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种猪育种选育工作,切实提高出场种猪种用性能和猪精质量。种猪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种猪选育基础工作,完善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和常温猪精生产软硬件设施条件,改善种猪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种猪及猪精质量。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组织开展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和常温猪精质量检测工作。
附件:1.2021年广西种猪质量检测结果汇总表
2.2021年广西猪精液质量检测结果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10744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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