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区县犬只死亡无害化处理场点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病死犬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全市各区县(开发区)犬只死亡无害化处理场点信息。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养犬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xa.gov.cn/xwdt/tzgg/6111f265f8fd1c0bdc43976d.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