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农业农村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1年贺州市农业农村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7日
2021年贺州市农业农村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贺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贺州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贺食安办发〔2021〕1号)精神,为巩固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定于6月中上旬在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6月18日。
二、活动主题
“尚俭崇信,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俭崇信”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农业农村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引导农产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交流,推动提升公众农产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市本级层面。按照市食安办《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贺州系列主题活动安排及分工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到钟山县和昭平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活动安排见附件1)。
(二)县(区)层面。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今年宣传周活动主题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农产品生产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的重要举措。要建立部门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实效。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传播活动。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纪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时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将活动总结、活动统计表(附件2)及活动相片于6月25日前报市局安监办,联系人:吕佳蓉,联系电话:5122866,电子邮箱:hzncpjgb@163.com。
附件:1.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安排
2.2021年贺州市农业农村部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9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91403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