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农发〔2021〕73号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局属有关科室、二层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97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4日
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97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时间
从2021年4月开始,到11月底基本完成培训任务。
二、培训任务
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4个农村实用技术技能专题培训,实现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党员年内均接受1门农村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持续稳定增收能力。2021年全市计划开展农村党员面上培训6900人。具体任务如下:
1.现代种植技术专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等。培训对象:村“两委”干部、党员致富能手。面上培训人数4000人。
2.现代养殖技术专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品牌化、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等。培训对象:村“两委”干部、党员致富能手。面上培训人数2000人。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农业经营管理、涉农政策法规、产业组织培育、市场营销与拓展等。培训对象:村“两委”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党员骨干。面上培训人数400人。
4.农业机械化技术专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农业机械操作、农机农具维修等技术和农业规模化发展、设施农业技术等。培训对象:村“两委”干部、党员致富能手。面上培训人数500人。
5.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加强党的领导、集体经济组织运营、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申报与建设、集体经济风险防控、集体经济收益管理、廉洁教育等。培训对象: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此项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组织部门实施)。
6.优秀村干部大中专学历教育。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各县(市、区)配合。培训内容:作物生产技术(生态农业)。培训对象:村党组织书记。
三、培训要求
(一)科学设计培训内容。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强乡村治理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坚持“缺什么补什么” “干什么学什么”,以实用技能作为重点,精准发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合理选配培训师资。注重建立开放式教育培训师资库,既注重挑选熟悉政策条文、专业能力突出、表达能力强的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科技人员、技术骨干等讲政策、教技术,又要注意把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家、致富带头人、先进模范人物等行家里手请上讲台,从“实战”角度道实情、传真经。
(三)灵活选用培训形式。紧扣农村党员干部工学特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改进和优化培训方式,灵活采用网络视频教学、微型课堂、分散教学、送教下乡、室外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可借助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发网络课程,开展线上教学。线下培训主要以县乡两级党校、培训基地和农家课堂为主阵地。鼓励支持与企业、农业高校或职业院校合作,采取产学研培训模式和订单式培训模式。原则上不安排赴区外集中培训,确有必要的班次按程序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四)大力推进成果应用。建立培训跟踪回访制度,及时掌握学员后续需求,适时开展“线下”帮扶,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应用。充分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用好本地党员创业帮扶资金,及时帮扶有创业意愿、项目的农村党员干部,树立一批“学出效果、用出效益”的学用先进典型。
四、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责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下,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要制定好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把与农村党员所从事工作需求的对应知识、基本能力、实用技能作为重点,分类指导,精准发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党员大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做法,推进任务落实。乡、村两级党组织要落实培训登记备案制度,掌握农村党员干部的参训情况。各单位要注重加强教学效果评估和后续跟踪服务。
(三)认真履职尽责。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科教法制安监科、渔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村事务管理科等有关科室,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市畜牧站、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等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职能主动配合、积极推动村“两委”干部示范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培训效果,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四)搞好总结评估。培训工作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做好总结、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培训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成功经验与典型、问题分析与建议等方面),并于 2021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文稿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法制安监科,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农业厅。联系人:邓爱华,联系电话:2880206,电子邮箱:fcgnyj@163.com。
附件:1.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任务分配表
序号 | 县(市、区) | 合计 (人) | 面上培训任务安排(人) | |||
现代种植 技术 | 现代养殖 技术 | 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 | 农业机械 化技术 | |||
1 | 上思县 | 2300 | 1450 | 600 | 100 | 150 |
2 | 东兴市 | 1400 | 800 | 400 | 100 | 100 |
3 | 港口区 | 1100 | 500 | 400 | 100 | 100 |
4 | 防城区 | 2100 | 1250 | 600 | 100 | 150 |
总计(人) | 6900 | 4000 | 2000 | 400 | 500 |
注:培训项目名称、主要培训内容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
附件2
2021年农村党员大培训任务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培训人数总计 (人) | 农村党员 (人) | 面上培训任务数(人) | 发放培训 资料 (份) | 投入培训 经费 (万元) | 举办 培训班 (期) | |||
种植技术能手 | 养殖技术能手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农业机械 能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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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以市级为单位报送培训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fcgs.gov.cn/nync/tzgg/202108/t20210819_214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