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自治区2021年田园综合体及政府督查激励奖励资金的通知》(防财农〔2021〕54号)文件精神,我市获评2020年度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进步奖,奖励我市300万元,经党组研究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1年9月17日-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9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港口区北部湾大道跨海大桥头。邮政编码:538001,联系电话:0770-2881598。
附件: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 单位 | 使用方向 | 资金 (万元) |
1 | 上思县农业农村局 | 1.已建高标准农田范围内渠道、道路等基础设施维修与管护;或未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且有实际需求的基础设施维修与管护等。 2.用于日常管理(管护)人员的差旅、培训等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有关的支出。 3.解决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有关的历史遗留问题。 4.用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等,含调研、设计、业务指导及培训、耕地质量评定、项目上图入库等支出。 | 120 |
2 | 东兴市 农业农村水利局 | 30 | |
3 | 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 50 | |
4 |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 1.编制《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2030)规划》25万元。 2.开展本级示范基地、高标准农田冬修水利建设等45万元。 3.开展项目验收、上图入库、咨询、宣传以及高标准农田业务指导、培训等相关管理费用30万元。 | 100 |
合计 |
|
| 300 |
原文链接:http://www.fcgs.gov.cn/nync/tzgg/202109/t20210916_217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