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经当事人声明,我局现对两则遗失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政许可证作废处理并进行公告,详情如下:
一、黄行添(身份证号码:440620********4037)遗失由我局2019年8月8日发放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正(副)本,证号:(粤)水野繁育字(2019YT)0135号。
二、彭建华(身份证号码:440401********1215)遗失由我局2019年6月12日发放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正本,证号:(粤)水野繁育字(2019YT)0110号。
以上水生野生保护动物行政许可证作废,特此公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990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