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0年度种子展示示范项目示范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作者:佚名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07382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04-06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0年度种子展示示范项目示范点的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种业管理科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0年度种子展示示范
项目示范点的公告
襄阳市襄州区、南漳县各种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
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鄂农计发【2020】2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襄阳市2020年度种子展示示范项目示范点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切实发挥政策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精神,引导广大种子生产、经营、示范户达到“看禾选种”的目的,切实推动我市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拟在襄州区遴选1 家玉米项目展示示范点、南漳县遴选1 家水稻项目展示示范点,项目经费各5万元。
二、遴选范围
必须是优秀的制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三、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向襄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家组综合评审,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四、展示示范点设置要求
根据鄂农计发【2020】23号要求,此次在襄阳市种子展示示范项目必须有2-3年的省、市、县级展示示范经验,“看禾选种”目的明确,效果明显。示范点申报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有独立的资质(营业执照或经营主体资格证);
2、玉米、水稻展示示范面积在40亩以上,且水源条件好,交通便利;
3、持有国家级或省级“优秀展示示范示范点”的单位优先。
五、报名办法及工作安排
1、有意参加示范点遴选的单位须认真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持有效证件(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经营主体资格证、如有国家级或省级“优秀展示示范示范点”的一并提供)到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提出书面报名申请。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8日。
3、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评选和公示。
4、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在确定展示示范点建设单位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与展示示范点建设主体根据编制的项目方案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将组织开展示示范点建设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襄阳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家洪,电话:(0710)2388291,13797589320;电子邮箱:xyzyglk@163.com。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qtzdgknr/tzgg/202104/t20210406_24375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