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62号)部署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信管理办、卫健委7部门将在全市联合实施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三明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107/t20210713_16838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