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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回头看”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6作者:佚名来源: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2018年9月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我市定于2021年6-8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举报投诉“大棚房”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此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地址

  龙岩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169号农业农村大厦1012室)

  (二)举报电话

  国家举报电话:010-59191330。

  省级举报电话:0591-88016965;12336。

  市级举报电话:0597-2297871;12336。

  (三)举报邮箱

  省级举报邮箱:fujiandpf@sina.com

  市级举报邮箱:ly2320260@126.com

  三、举报内容

  应包括“大棚房“问题发生的具体地点、违法违规用地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以及举报对象真实姓名等。

  四、举报保护措施

  为确保“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大棚房”问题,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特此公告

  

  龙岩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longyan.gov.cn/xxgk/tzgg/202106/t20210617_1795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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